随着《电子商务法》出台后就不断的升级与完善,再加上电子商务税收数据分析系统的配合,再想偷逃税款已经是几乎不可能的事了,税局也会从这三大方面开始调查:
隐瞒收入或虚开发票刷单刷量电商直播带货违规避税
1、隐瞒收入或虚开发票
很多电商商家利用线上买家不开发票的习惯,不申报,少列收入等。
但是,我们都很清楚,所有的电商平台都存有完整的销售订单记录,银行、支付宝、微信等等都是有收款流水的。
要知道,电子商务法早有规定:电商平台有义务保留至少3年的交易数据,并依法同步给税务机关。
一旦被查到,商家肯定是补税+滞纳金+罚款,按《税收征收管理法》,将会面临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并影响企业信用等级。严重的还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多年打拼一无所有。
2、刷单刷量
电商商家最为熟悉的手段:刷单刷量。
这种虚构业务的行为十分危险,一直都是税局监察重点,通过大数据分析比对,早前就有北京,广州等各地的商家因电商平台销售数量和金额与申报的销售收入不一致而被查。
3、直播带货违规避税
直播带货不纳税面临的税务风险相当巨大,由于涉及到商家、平台、经纪公司、主播等多个主体,各个主体的纳税及扣缴义务比较复杂,一方被查,其他各方若同样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则很难逃脱干系。
个人直播带货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企业未给合作的个人申报个税会带来追缴补税的风险;